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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科技、教育 \ 教育
发布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 文  号
成文日期 2021-05-10
索 引 号
主题分类 教育
发布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
文  号
成文日期 2021-05-10

关于开展全区大中小学“5·25心理健康 教育宣传月”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05-24 16:33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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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盟市教育(教体)局、各高等学校:

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意识,提高心理健康水平,经研究,决定于2021年5月开展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,为期一个月。现将有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2021年5月10日—2021年6月10日。

二、活动目的

宣传月以“关爱自己,悦纳自己”为主题,通过宣传心理健康知识,传授心理调节技能,组织一系列主题鲜明、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帮助学生增强心理健康意识,优化心理品质,增强心理适应能力和问题应对能力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在学校营造关注幸福感受、重视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,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、科学化发展,培育自尊自信、理性平和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。

三、活动内容

(一)各校应在5月15日前举行本校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或发布通知公告。

(二)结合自身实际,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、心理健康知识竞赛、心理电影赏析、心理剧比赛、心理漫画比赛、心理微博原创比赛、心理趣味运动会、心理骨干培训、心理教师培训、心理教师微课比赛、团体心理辅导、心智拓展运动会等活动。

(三)内蒙古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示范中心要发挥好示范、引领、辐射、带动作用,协助及指导辐射范围内的高校和盟市开展相关活动。

四、活动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探索创新。要根据学生特点和需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努力形成有影响力的活动品牌,并做好活动安排和总结,保证活动效果。

(二)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要充分利用新媒体资源,将网络宣传和传统宣传相结合,构建全方位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平台,营造理性、平和、阳光的校园氛围。

(三)紧扣主题,覆盖全员。要围绕宣传月主题,认真开展各项活动,充分利用现有力量,开发心理健康教育资源,扩大活动覆盖面,确保每一名学生从中受益。

请各盟市、各高校将活动开展情况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内蒙古高教学会大学生心理教育专业委员会。

联 系 人:张慧超     

电子邮箱771457771@qq.com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1年5月10日




信息来源:自治区教育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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