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索 引 号 | 主题分类 | 科技、教育 \ 科技 | |
| 发布机构 |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| 文 号 | 内政办字〔2014〕46号 |
| 成文日期 | 2014-03-10 |
| 索 引 号 | |
| 主题分类 | 科技 |
| 发布机构 |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|
| 文 号 | 内政办字〔2014〕46号 |
| 成文日期 | 2014-03-10 |
各盟行政公署、市人民政府,自治区各有关委、办、厅、局,各有关事业单位:
根据国务院《教学成果奖励条例》和自治区高等教育有关规定,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2013年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。在各校申报的基础上,经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励评审专家组、评审委员会评审,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励领导小组审定,全区共评出119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(经内蒙古教育网网上公示,无异议),其中一等奖35项,二等奖48项,三等奖36项(详见附件)。
希望各高等学校结合实际,认真学习、借鉴和应用这些获奖成果,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,深化教学改革,努力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环境,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和建设,促进自治区高等教育事业内涵式发展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科学发展、富民强区贡献力量。
2014年3月10日
附件:2013年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获奖名单
附件下载:
2013年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获奖名单.zi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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